会计基础班

考试辅导

当前位置:首页<<考试辅导

2016年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预算管理职权

2016/3/29 12:01:53来源:会计基础班

2016年安徽会计从业考试备考正在紧张进行中,会计基础班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安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供大家学习,相信各位考生一定会顺利通过考试,加油!

(一)各级人大及各级人大常委会得职权

各级人大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人大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1.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得权利比较

 
审查权
批准权
变更撤销权
全国人大
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中央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地方人大
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本级政府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常委会得权利比较

 
监督权
审批权
撤销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
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
地方人大常委会
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
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编制、执行、提案、报告。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得执行;

(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得执行情况。

2.各单位得职权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按照规定上缴预算收入;

(3)安排预算支出;

(4)接受有关部门得监督。

会计基础班小编提醒各位:经济师考试瞬息万变,想要报考经济师考试的同学们要抓紧时间了,记得会计基础班小编一直陪在你身边,助你轻松!想要了解更多较新经济师资讯,请登录会计基础班频道,届时我们将会为大家分享更多相关考试信息!

会计基础班http://cskjpxm.soxsok.com/

欢迎来到

领积分换购教程做试题吧!

成为会计基础班会员

全部课程高清视频问答服务课程资料

课程排行榜

icon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