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班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个人所得税综合课税模式的国际经验

2015/12/31 17:34:08来源:会计基础班

为了帮助更多的学员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班小编推出会计从业资格辅导课程、会计基础班编辑团队会时间提供考试相关信息及考试复习资料供广大考生学习参考。


从当前各国的税收制度来看,其发展逐渐出现国际趋同的趋势。针对个人所得税,世界上的大多数实行的都是综合课税模式,很少采用分类课税模式。


英国是较早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其将个人所得实行分类扣除后,还要再统一扣除基本生计费用,而后适用一套税率计征。从表面看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属于分类征收,但其本质应该还是综合模式。


但同时在实行综合课税模式时,很少实行纯粹的综合税制。大多是在其中引入了分类模式区别纳税的特点。以美国为例,其综合所得中的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就实行不同的税率,这正是为了弥补综合模式下不利于资本投资的缺陷。


过去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典型的分类征税模式。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不同的所得应税项目实行不同的税率与费用扣除标准,分类清楚且计算过程清晰,征税形式简便。但却存在难以调节收入分配和实现税收公平、对资本所得重复征税、不利于提高纳税意识等缺陷。因此在目前条件比较成熟的情况下,实施在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税收公平方面能发挥更好作用的综合课税制度就变得顺理成章。


会计基础班小编温馨提示:想要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会计基础班


会计基础班:http://cskjpxm.soxsok.com/

欢迎来到

领积分换购教程做试题吧!

成为会计基础班会员

全部课程高清视频问答服务课程资料

课程排行榜

icon图标